仲裁是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事先或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处的国家法律制度。作为法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一,其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普洱仲裁委内景。(供图)
2017年4月,普洱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普洱仲裁委”)由普洱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并于同年9月正式挂牌开展业务,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唯一仲裁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
2022年7月,普洱仲裁委与专家召开“中老跨境仲裁服务研讨会”。(供图)
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澜湄区域合作,充分发挥普洱仲裁委在澜湄合作机制下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积极作用,澜湄国际仲裁院于2020年9月成立,与普洱仲裁委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普洱仲裁委目前在西双版纳、瑞丽设有办事处和国际仲裁中心,同时积极在澜湄国家开展仲裁业务站点建设,目前已在老挝万象、柬埔寨金边设立联络处。
目前,普洱仲裁委在册457名仲裁员,包含执业律师、教学科研人员、退休法官、经贸专家等各行业专家学者。
2024年1月,澜湄区域国别法治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现场。(供图)
自成立起至2023年12月,普洱仲裁委共受理案件2435件,累计案件争议标的额达59.5亿余元。2019年至2023年,全省受理仲裁涉外案件17件,其中普洱仲裁委就占了7件,争议标的额20.15亿元。自2019年以来,普洱仲裁委已减收仲裁费667.75万元,累计纳税近100万元。案件类型以房地产开发、金融借贷、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合同为主。
下一步,普洱仲裁委将继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与地方法院联合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共同打造“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纠纷解决新格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纠错】 【责任编辑:刘东】